2014年1月28日星期二

48小時審判

神在聖經中明說,誰祝福以色列,神必祝福他,但誰攻擊以色列,神必咒詛他。在過去曾經研究過的68個歷史例子之中,裡面有一個共通點:那些國家攻擊以色列,或者逼使以色列簽訂和約,那些國家會在48小時之內被神審判,審判方式包括災難降臨及經濟動盪等等。

撒迦利亞書12:3節:
「那日,我必使耶路撒冷向聚集攻擊他的萬民當作一塊重石頭;凡舉起的必受重傷。」


誰攻擊以色列,神必咒詛他

凡是神所重視和恩膏的人或國家,神都用同樣的手法保護他們:「為你祝福的,我必賜福予他;那咒詛你的,我必咒詛他。」如果我們善待神的受膏者、神的用人,神就會賜福予我們。相反,只要有人攻擊、指罵、逼迫神的受膏者,神便會重重的審判那些人。我們必需要認識神的處事手法,免得在不經意中得罪神!

以下我們會以以色列為例子,證明神是如何保護她的:當世界各國攻擊以色列,她們會在48小時內被神審判。


神命令以色列不可割地

《聖經》中命定猶太人有一個特別的存在, 主耶穌、66 卷聖經和聖殿都是由猶太人而出, 在末後日子以色列會變成一塊重石頭,凡舉起它的必受重傷。但首先我們要理解,神在末後日子,其實對以色列是有一個特別的呼召。 

以西結書 第三十四章十三節: 
「我必從萬民中兵出他們,從各國內聚集他們,引導他們歸回故土,也必在以色列山上溪水旁邊、境內一切可居之處牧養他們。」 

這裡說到神在末後的日子,是會招集他們回來。這件事在 1948 真的發生,以色列歸即重新立國。 與此同時,神亦給予他們一個命令, 當他們歸回故土,他們不能把這土地讓出去、或賣出去。 這是他們要守的最大命令,不能把地讓出去。 
出埃及記 23章32至33節: 
「不可和他們並他們的神立約。他們不可住在你的地上,恐怕他們使你得罪我。你若事奉他們的神,這必成為你的網羅。」 

以西結書 48章14、29節: 
「這地不可賣,不可換,初熟之物也不可歸與別人,因為是歸耶和華為聖的。」 
「這就是你們要拈鬮分給以色列支派為業之地,乃是他們各支派所得之分。這是主耶和華說的。」 


《馬德里和平條約》逼以色列割地求和

1991年,美國為求達致所謂的中東和平,開始強迫以色列割地求和,與其他中東國家進行和談,簽署《馬德里和平條約》,要求以色列把加薩和歌蘭高地,一塊塊的割與巴勒斯坦解放組織和阿拉伯人。 



可惜,世界各國仍不知情,不知道這條約是這樣可怕, 使自己成為歷代歷世以來受最大咒詛的國家,因為以色列若真的割地求和, 她們便會成為被咒詛的國家。 

創世記12章1-3節:
「耶和華對亞伯蘭說:『你要離開本地、本族、父家,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。我必叫你成為大國。我必賜福給你,叫你的名為大;你也要叫別人得福。為你祝福的,我必賜福與他;那咒詛你的,我必咒詛他。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。』」


與你何干?

你現在知道神的處事手法了嗎?不單是以色列,一旦有人攻擊、指罵和逼迫神所重視人,他們亦會被神大大審判!在這個時代,你看見有被神大大恩膏的教會嗎?即使你不祝福它,也千萬別逼迫它!

接下來,我們會以多個史例,分享各國逼以色列割地求和的下場。

待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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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則留言:

  1. 真的謝謝你的分享
    感謝神會用48小時審判同詩篇91篇去保護神的子民,
    讓凡所作惡的,
    必受應得的審判!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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