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4月15日星期二

神對事奉者的要求


按著《聖經》神對會幕和聖殿中的祭司有著非常嚴謹的標準。同樣地,在新約時代,神對聚會中作帶領的事奉者有同樣要求。不過,現今很多基督教中的事奉者並非如此,更甚出現違反《聖經》真理的行爲,幾乎失去信仰,試想像他所帶領的又是怎樣的聚會呢?

早於數月前,其中一件轟動全世界的消息就是南韓一所擁有80 萬人信徒的教會牧師 - 趙鏞基入獄。他於南韓建立的汝矣島純福音教會,是南韓現時信徒人數最多的教會。然而,在這新聞之前,最轟動亞洲區的並不是趙鏞基這件事,而是康希(Kong Hee)牧師同樣將教會的錢隨意挪用,資助其太太唱屬世流行曲,希望藉此能夠如荷里活明星般吸引人。


康希挪用教會的錢資助其太太唱屬世流行曲

新加坡最大教會創辦人城市豐收教會牧師 - 康希涉嫌挪用教會奉獻款被捕,並在上周三(6月27日)接受了初步庭審。雖然法庭沒有最後判決,但一切不是空穴來風。有關機構已經調查了兩年,並指出城市豐收教會被挪用的慈善資金總額至少為2,300萬新加坡元,這些資金據信被用於資助康希妻子何耀珊的音樂事業。

相關新聞:
新加坡最大教會創辦人康希牧師因挪用建堂基金被起訴 (Christian News)
獅城最大教會康希牧師涉挪用建堂基金被起訴 (李麗萍 / 基督日報記者 2012年06月27日)


趙鏞基被起訴事件

趙鏞基牧師於1936 年2 月14 日出生,現年78 歲。他於南韓建立的汝矣島純福音教會,現時信徒人數達80 萬人。可是,最近趙鏞基被控,指他濫用職權謀取私利。控罪指他於2002 年時,利用職權讓教會以高於市場價格數倍的價錢,購買其長子趙熙俊公司所持有一間清潔公司的股票,讓其長子從中獲得巨利,但卻導致教會損失130 億韓圜 (約九千多萬港元)。

此外,在事件過程中,趙鏞基亦涉嫌逃稅35 億韓圜(約二千五百萬港元)。2014 年2 月20 日,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法庭判處趙鏞基有期徒刑3 年、緩刑5 年,繳納罰金50億韓圜(約三千六百萬港元)。

相關新聞:
韓國趙鏞基牧師涉瀆職及貪污 判3年有期徒刑 (基督日報2014年02月21日 )
http://www.gospelherald.com.hk/news/gen_2852.htm

一位牧師是一個平常人,但理應其思想、行為與外邦人決不相同。不過,大家可見教會的最高恩膏者 - 牧師自己也失去信仰,違反真理,那麽教會的信徒呢?一個聚會不能造就到當中的牧師,這聚會便完全沒有意義的。《聖經》教導我們不可停止聚會,但若在這些牧師的餵養下,信徒所領受的是怎樣的教導呢?每次當我們聚會的時候,就如進到聖所,理應更認識神和更像神,舊約是這様,新約亦然!


舊約利未人與新約事奉者 

以色列國是神向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立約所選召的子民,是歸給神作為祭司的國度,為聖潔的國民。其後,神從以色列人中揀選了利未支派,代替以色列人一切頭生的;利未人要歸給神,在會幕和聖殿中作祭司的族類。 只是,自古以來,不是任何人皆可當上祭司,縱使是以色列的利未人都沒有資格當祭司。因為從摩西五經可見,神為舊約利未人及祭司制訂了非常嚴格的標準,包括:《出埃及記‧28-29 章》、《利未記‧1-27 章》、《民數記‧3-4 章、7-10 章、18-19 章、28-31 章》、《申命記‧18 章》等等。

舊約的聖殿就是喻表新約的教會,舊約的祭司及利未人就是喻表新約的事奉者。舊約以色列的會眾就是那些在外院等候祭司獻祭的人,則喻表新約教會的信徒。(彼得前書 2 章9 節) 因此,按著《聖經》同一個原理,既然神對會幕和聖殿中的祭司有著非常嚴謹的標準。同樣地,神對聚會中作帶領的事奉者,要求理應比會眾更加聖潔,對聚會加倍的尊重。可悲的是,反觀現今教會的事奉者並非如此,普遍的事奉者,甚至牧師,都漠視聚會中的敬拜讚美,寧願在台下玩電腦,隨即便到講台上分享神的話;亦有一些所謂聚會的場務,在聚會場外抽煙等等。這些事奉者對於神存著不尊重的態度。

小結

神藉《瑪拉基書》預言,當神再一次回來的時候,神必定首先煉淨在聖殿事奉的利未人,亦即是當今教會所有參與事奉的人,神藉此表明祂對事奉者的嚴謹程度。實在,如果遇到一間教會,當中的牧師或負責人不尊重聚會,他們絕對得不到神的認同和喜悅,只會為會眾帶來咒詛和審判,在信仰上,亦不能帶給人任何的益處。

1 則留言:

  1. 神藉《瑪拉基書》預言,當神再一次回來的時候,神必定首先煉淨在聖殿事奉的利未人,亦即是當今教會所有參與事奉的人,神藉此表明祂對事奉者的嚴謹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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